竑鼎人力派遣员工守则
关于印发《竑鼎人力派遣员工守则》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各位派遣员工:
为努力提高人才(劳务)派遣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规范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公司一届一次工会职代会审议通过,现将《竑鼎人力派遣员工守则》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及派遣员工加强宣传和学习,认真遵照执行。同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积极配合各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的考核工作。
附件:《竑鼎人力派遣员工守则》
江西竑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派遣员工守则
抄送:竑鼎集团、各用工单位
印制:江西竑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80份
竑鼎人力派遣员工守则
江西竑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所有派遣员工的人事管理单位,对于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发生的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方面问题,由公司负责协调处理。公司为了加强对派遣员工的管理,更好地为用工单位服务,使人才(劳务)派遣工作合法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守则。派遣员工应自觉遵守《派遣员工守则》。
第一条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二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法纪、法制观念,遵纪守法。
第三条积极参加用工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党(团)、工会组织关系交由用工单位管理的,要积极参加用工单位组织的生活,按时交纳党(团)、会费。
第四条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文明服务,尽职尽责,自觉维护用工单位荣誉。
第五条严格遵守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上岗协议,正确履行合同和协议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以及各项行政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用工单位的业务管理规定和业务操作流程。
第七条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勤奋诚恳,服从组织,令行禁止,严守商业秘密。
第八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技能,积极参加用工单位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
第九条严禁提供假身份证、假档案、假文凭、假职称等虚假资料。
第十条经常和公司保持联系,汇报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如果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变更要及时通知公司。
第十一条下列情形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被行政、司法部门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2、通过各种渠道散布反动言论的;
3、因派遣员工行为严重影响用工单位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4、连续旷工5天及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
5、因派遣员工泄露用工单位商业(技术)秘密,造成用工单位损失的;
6、因派遣员工违反操作规定或流程,造成用工单位经济损失达2000元以上的;
7、私自利用用工单位的名义从事各种生产、经营、金融活动和私自开展第二职业,损害用工单位声誉的;
8、因个人行为,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经济纠纷,被新闻媒体披露,造成社会影响的;
9、员工拒不服从岗位调整、工作安排的;
10、有贪污、挪用公款或窃电、以电谋私行为的;
11、违反操作规程制度等,造成人身、设备或电网等责任事故的(事故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未经公司同意,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13、隐瞒真实身份、学历、业绩或有其他情况的;
14、绩效考核不合格,经培训后仍不合格的;
15、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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